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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审判 | 忻州中院防疫期间庭审不打烊


2月20日和21日,忻州中院面对严峻疫情,坚持线下科学防范求实效,线上司法服务不间断,依托互联网和云计算技术,开启网上审判“云模式”,对三起民商事案件进行审理,实现了法官和当事人的“隔空对话”,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参加庭审,有效避免了人员聚集交叉感染的风险。


2月20日上午,刚刚进行例行消毒和清洁的忻州中院数字化法庭内,并无一个当事人。但是,一场合同纠纷案的庭审即将在这里开始。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为避免人群聚集,造成疫情传播和蔓延,中院首次运用互联网对案件进行庭审。庭审前,技术处反复进行系统调试,分别使用法官端、书记员端及当事人端多次模拟开庭,并指导庭审人员熟悉操作流程。

 上午10时,庭审正式开始,各方高清图像出现在合议庭成员面前的电脑屏幕上。该案是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太原某公司委托张某为工地负责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张某1负责深耕土地,完工后,张某给张某1出具了结算单1支,合款8250元,但该款至今分文未付。河曲法院对该案一审判决后,一审被告太原某公司以一审原告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以及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理由向忻州中院提起上诉。上诉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被上诉人等通过互联网法庭参加了庭审。

 在宣布法庭纪律、核对各方当事人身份后,庭审规范有序进行,当事人通过摄像头宣读上诉状、答辩状、展示证据,进行了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最后,各方当事人核对电子庭审笔录,并在手机终端上签名确认。在一小时的庭审中,系统运行流畅、画面清晰、语音清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硕才对互联网庭审高度重视并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分管民商事审判和信息化建设的副院长安智明现场全程观摩庭审并指导技术保障工作。庭审结束后,技术处干警及时对庭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汇总、反馈和完善,形成了规范便捷的庭审操作流程。






首次互联网庭审取得成功后,20日下午和21日上午,忻州中院依托“互联网”庭审,又分别对一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和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进行了审理。

 “互联网”庭审是在防疫的关键时刻,既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又可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有效举措。下一步,忻州中院将着眼于满足群众“最多跑一次”“零跑腿”等多元司法需求,进一步总结“互联网”庭审模式和经验,扎实推进诉讼服务网上办、掌上办的审判常态化、规范化发展,努力实现战“疫”、办案两不误,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法治智慧和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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